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届全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甲类)、3 个藏区县(乙类)、8 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丙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丁类)、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戊类)、特困就助供养家庭(己类)、贫困残疾人家庭(庚类)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辛类)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2021届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凡自愿申请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经前阶段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各学院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审核,现对申请初步满足申请条件的1488名毕业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审核、拨款,拨款到校后学校将上述补助款核发至学生个人帐户。
公示期为五天(从11月6日至10日),若对公示中的申请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处部反映。
电子信箱:jyk@cxtc.edu.cn
电话:0878—3128000
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