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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楚雄师范学院实验场所提升改造(吸音处理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6日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于建波    

1.招标条件

楚雄师范学院根据需要,决定将我校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实验场所(吸音处理等)进行改造,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楚雄师范学院,建设资金全部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师范学院验场所提升改造(吸音处理等)工程

2.2项目地址:楚雄师范学院

2.3工程规模:计划投资9.73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范围或证书的项目中必须有房屋建筑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4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前,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到楚雄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基建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1.1开标时需投标单位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整(¥0.00元,即拦标价的0%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于开标当天上午12点以前交到学校计财处。

户名:楚雄师范学院

帐号:24100501040011344

开户行:农行云南省楚雄东新支行

4.1.2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手续的,提供新办理的营业执照即可)、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来投标的须持: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③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4.2招标文件0.00/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201111日下午1445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楚雄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基建科。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01111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楚雄州楚雄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楚雄师范学院            

    址: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联系电话: 0878-312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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