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我校语言文化学院高娜教师在楚雄州“民法典与我同行 共创美好生活”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本次比赛由中共楚雄州政法委、楚雄州总工会、楚雄州司法局主办,旨在普及民法典知识,弘扬民法典精神,维护民法典权威,让民法典走进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心里,在全社会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全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我校语言文化学院教师高娜、教育学院教师李磊积极报名,与来自全州各市县及州属、驻楚各单位的100余位选手同台竞赛。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高娜老师和其他20名选手顺利晋级决赛,并在决赛中取得第八名的好成绩,荣获三等奖。
这次比赛,既是一次能力和水平的较量,更是一次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宣传。通过参赛,展示了我校教职工的风采,增强了教职工学习、宣传、运用民法典的切身体验。
供稿:校工会
审核:李自荣
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