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我国全国性的爱国宗教组织有哪些?
我国全国性的爱国宗教组织共有8个,即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
72.怎样理解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
在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重要权利,但公民行使宗教信仰自由应遵循三个原则,即合法性原则、宗教与国家教育制度分离的原则、独立办教原则。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对不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错误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另一方面要求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要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邪教组织打着宗教旗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邪教“教主”或歪曲宗教教义,制造邪说,蒙骗群众,抗拒国家法律、法令的实施,煽动推翻政府;或利用迷信,装神弄鬼,致人死伤;或聚众淫乱,诈骗钱财,严重危害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广大人民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对此深恶痛绝。司法机关对这类严重危害社会和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正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和法律尊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73.法律法规对信教公民举行集体宗教活动有哪些规定?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此条规定对信教公民举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地点、组织者、主持人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
74.我国的宗教教职人员是指哪些人?
宗教教职人员是指各宗教专门从事教务活动的人员。如佛教的僧侣,道教的道士,伊斯兰教的阿訇,天主教的主教、神父,基督教的牧师等。《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教务活动。”也就是说,一个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确认,必须要有两个法定程序:一个是本宗教的团体(全国性宗教团体)认定;另一个是报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两者缺一不可。
75.邪教与宗教有什么区别?
邪教或多或少都盗用了宗教的某些成分,甚至直接打着宗教旗号编造、传播歪理邪说,使其在表面上与宗教有一些相似之处。但邪教不是宗教,二者有着本质区别:宗教关注对人生的终极关怀,是信徒在精神上的至高追求,无现实功利性,并力求与现实社会相适应;邪教极力否定现实社会,公然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法律规范,煽动其成员对抗现实社会,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邪教不管表面上鼓吹什么,最终都以“惑众”、“乱政”、“夺权”为目标,为“教主”实现野心、达到目的服务,具有明显的利己性和反动性。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区别:
第一,崇拜对象不同。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是各个宗教特定的超人间的“神”,是固定不变的,反对任何人自比“神明”和自吹具有“神力”。现实中的宗教教职人员只是“神”的仆人,绝不能超越所崇拜的“神”;邪教崇拜的是活在现实社会中实实在在的人——“教主”本人,他们把自己打扮成“神”,甚至超过一切宗教的“超神”。邪教“教主”总是冒用神的名义,自称是神的“替身”,是神的“肉身再现”,是世界的创造者、主宰者和救世主,使成员产生神秘感、敬畏感而盲目崇拜,从而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
第二,教义教规不同。宗教都有自己的典籍和教义,任何一种宗教都由圣书、教义、教规和成熟的宗教礼仪构成完整的宗教意识和学说体系,信徒的人身不受限制,入教和退教全凭自己的意愿决定。在教务管理方面一般是比较民主的,宗教戒律也大多与世俗法律法规相符合。邪教所谓的教义都是对传统宗教、气功等剽窃篡改后肆意歪曲,并糅合一些危言耸听的妄语拼凑而成的大杂烩,并非法印制成书籍、光盘等,强行要求其成员记诵。对成员的管理实施专制统治,强制洗脑,严格管教,并对离教人员打击报复,对叛教成员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使人进得去、出不来。
第三,活动方式不同。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在固定场所公开进行的;而邪教大多采取秘密结社的方式,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活动地点随意性大,既在家中,也在荒郊野岭,或在秘密接待点,不分时间地点,总之哪里适合、哪里隐蔽就在哪里开展活动,其行动往往非常诡秘,以此来掩盖不可告人的目的。
第四,对“末世论”的解释不同。宗教宣扬的“末世论”一般都没有具体期限,而将世界末日置于遥远的未来,倡导信徒融入社会,睦邻和亲,服务社会,造福民众,而将来世视为人类最美好的最终归宿。邪教宣扬的“末世论”,不但具体到年,甚至某年某月某日,完全否认世间存在的一切,并以此大肆蒙骗信徒,恐吓信徒,致使信徒消极遁世走向厌世自杀,或仇视社会走向行为极端。
76.如何区分邪教与宗教非法活动?
邪教活动与宗教非法活动在表现形式上有某些相似之处:
第一,活动地点都是擅自设立的,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
第二,主持活动的人员都未取得政府和宗教团体认可的资格。
第三,都有某种“经典”作为信仰的理论依据。
第四,都有敬畏和崇拜的对象。
第五,都自称是正常的宗教活动,而不是异端邪说。
第六,一般都在活动中获得一些心理体验。
邪教虽然披着宗教外衣,但如果细致观察,它与宗教非法活动有较大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宗教非法活动中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相对松散,成员违背了约定,也只是口头诫勉。邪教组织对“信徒”控制力度较强,下级对上级要绝对服从,形成金字塔结构。内部有严格规定,成员必须执行,违背“教规”特别是“叛教”要受到惩处,个别邪教甚至剥夺违规者的生命。
第二,在经济上,宗教非法活动的信众捐献随其自愿,多少不限。邪教要求信众交纳一定钱财作为入教费用,并鼓动交得越多层次越高,越容易得救,所有钱财归“教主”支配,成员不得过问。
第三,宗教非法活动相对公开进行,聚会点也是相对固定的。邪教则是秘密进行的,为了逃避追查打击,邪教聚会地点经常变动,其活动主要在夜间进行,除成员外,禁止其他人参加,禁止成员向外透露信息,形成一个封闭的小团体。
第四,宗教非法活动信徒使用的经典一般都是公开发行或由宗教组织场所出售的。邪教使用的所谓“教义经典”、“经文”一般都是“教主”的语录,内容简陋,相互矛盾,无印刷、印制和经销单位。
77.邪教为什么常常冒用气功的名义?
气功是一种以呼吸的调整、身体活动的调整和意识的调整(简称调息、调身、调心)为手段,以强身健体、防病治病、健身延年、开发潜能为目的的一种身心锻炼方法,是人们在生产、生活等多种实践中,逐渐总结而形成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一定的群众基础。正因如此,邪教为了欺骗群众、逃避打击,往往冒用气功的名义招摇撞骗、发展组织,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但邪教与气功有本质区别。
第一,气功有着中医理论的基础,有着入静、运动、完整协调的方法。邪教没有科学的理论,大多模仿一些气功动作,关键是方法有着明显的不合理和冲突的成分,长此修炼,不仅不能健身,反而会“走火入魔”,损害健康,是一种伪科学的产物。
第二,气功运用意识调节内气,以达到心安神定、祛病健身的目的。邪教以修炼得法为目的,强化心理暗示,夸大所谓“功法”的作用,声称可以“上法轮”、“开天目”、“入天国”、“成佛成仙”等。健身功能差,心理暗示强,治病是诱饵,精神控制才是真。
78.邪教与封建迷信有什么区别?
邪教和封建迷信具有一定联系,它们宣扬的都是有神论,封建迷信往往成为邪教赖以滋生的土壤,邪教是封建迷信的极端化。二者区别在于:
第一,崇拜对象不同。封建迷信活动所崇拜的对象,基本上是些臆想的鬼神,以及神话中的人物,或者所谓的精灵等,一般是一种虚幻的名称;而邪教崇拜的对象是现世活人——邪教“教主”。
第二,组织性质不同。邪教有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以各种控制方式甚至暴力犯罪等手段达到“教主”实施专制、满足个人野心、为所欲为的目的。封建迷信没有任何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迷信活动实施者和参与者之间一般相互自愿,来去自由。
第三,目的性质不同。邪教一般都有政治目的,是邪教“教主”实现个人政治野心的工具,而封建迷信活动通常不带有政治色彩,是迷信活动实施者以图财为目的的谋生手段。
第四,危害程度不同。封建迷信主要指神汉、巫婆等利用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巫术,进行装神弄鬼、骗钱害人的活动,在客观上损害群众身心健康;而邪教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对社会稳定和国家政权构成威胁。相比较,邪教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更大。
79.邪教崇拜的所谓“神”与宗教信仰中崇拜的“神”有何不同?
邪教崇拜的所谓“神”与宗教信仰中崇拜的“神”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宗教所崇拜的“神”都是神灵或已经过世的创教人被后世信徒尊为“神”。世界五大宗教中所崇拜的对象基本上都是这种同义的不同称号,且其崇拜对象是固定不变的,在人世间没有一个人可以和它相提并论。在宗教发展过程中,神、人是有区别的,再有权威、再德高望重的神职人员也不得自称为“神”;而邪教“教主”则都自封为“神”,宣称自己是“基督再世”、“宇宙活佛”等等,甚至干脆称自己是活着的神仙,在“邪教王国”称王称帝,他们集神权与教权于一身,扮演着世界的创造者、主宰者兼救世主的角色,要求成员对其百依百顺,绝对服从。
80.邪教为什么要用“末世论”来恐吓人?
“末世论”是古今中外一切邪教组织宣扬的歪理邪说之一。邪教之所以要编造一套“末世论”来恐吓人,目的是先把人吓住,再骗人信其邪说,进其圈套,入其组织。邪教“教主”为了发展组织,巩固其“神圣”地位,都要散布危言耸听的“人类毁灭”、“地球爆炸”等谬论,宣扬世界末日来临,以此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邪教“教主”紧接着把自己打扮成唯一的“救世主”,通过引诱、洗脑、恐吓等手段,使邪教成员消沉、盲目,形成一种病态的固执与疯狂,丧失理智和判断力,丢掉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唯“教主”之命是从,以此对成员进行精神控制,进而支配他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