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教室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随着学校办学事业的发展,学分制改革的深化,招生规模扩大,教学班数量增加,原来将教室分配各二级学院管理的教室管理模式已经逐渐不能满足学校办学的需要,为提高教室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全校通用教室已于2021年11月全部收归学校教学资源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全校范围内流通使用。
鉴于目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尽可能拓展同学们学习、活动空间,自本学期开学以来,全校226间通用教室全部实行全天候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为7:30——22:30。任意一间教室在非教学时段,均可以作为自习室使用,充分满足同学们的自习需求。
教学资源中心本着以学生为中心、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的初心,将持续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也请广大师生在使用教室的时候,遵守教室使用规范,共同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
教学资源中心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楚雄师范学院通用教室使用规范(暂行)
1.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准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
2.保持教室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丢垃圾、踢踏墙壁、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得在课桌、椅、黑板和墙上涂写、刻画和私自张贴,不准在教室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不准将食物带进教室,不准将垃圾遗留在桌椅上或者桌空里,下课记得将垃圾扔到垃圾篓中,特别严禁将剩余的豆浆、稀饭、奶茶等流质垃圾丢弃在教室中。
3.请勿将个人书籍、贵重物品等存放在通用教室,下课或自习后自行带走,若有物品丢失,后果自负。
4.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宣传部允许,不得在教室里投放任何宣传资料、传单。
5.教室内不得有不文明行为,自习的时候不得反锁教室门。
6.楼道和教室内禁止吸烟。
7.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应立即关闭电灯。
8、注意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遇风雨时要关好门窗。
9.教室内的家具及其它设备设施供本教室使用,未经教学资源中心同意不得搬出本室外,更不得移作他用。
10.教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教室,定期检查室内设备、家具,防止丢失。室内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
11.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广大师生应自觉遵守教室使用规定,服从管理。
12.非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擅自使用教室,需按规定向教学资源中心办理借用手续;对办理了教室借用手续,但实际用途与申请使用用途不一致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3.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