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函〔2019〕105号)、《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1〕1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学校于10月10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下发了《楚雄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21〕9号)。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审、公示,学校2021-2022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监察室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电话:3010566 3100887 3133071
E-mail:xzxsc@cxtc.edu.cn
附件:2021-2022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