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楚师字【2018】84号文件精神,保卫处对2021年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住房安排完成后,留部分公有住房为以后引进博士研究生住房需求。其余房源用来解决教职工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符合就近就学的租房和教职工申请调房的原则,截止6月25日保卫处共收到住房申请10份,调房申请4份,经过学校公有住房领导小组6月28日会议研究,现将符合租住(调整)公有住房人员名单、申请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计分表和公有住房房源公示如下:
附件1:符合租住公有住房(调房)人员名单
附件2:公有住房房源表
附件3:符合租住公有住房(调房)人员计分表
受理举报电话 校工会 3116380
保卫处 3139913
学校公有住房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