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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通 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4日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王波    

 

各学院、部门: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楚师字【2018】84号文件精神,现将办理2021年公有住房租住、退房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租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需租用公有住房,或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并符合就近就学原则需租用公有住房的,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提交租房申请和相关证明,过期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公有住房分配。

2、按《楚雄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租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规定,在租房期间内在楚雄城区已购买住房,不符合租住条件的教职工,以及符合子女就近就学原则签订了租住协议,但教职工子女小学已毕业的,请及时到保卫处(后勤处)办理退房手续,至6月30日止不来办理退房手续的,租金从租房条件改变的次月起按15元/㎡·月收取。

3、请涉及上述事项的教职工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在办理租房手续的过程中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证明)的,经查实将取消租房资格。

此通知

学校公有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