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师范学院第七届师德、学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楚雄师范学院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初评、审查、公示、推荐,校纪委、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审核,2020年10月28日校文明委专题会议研究表决并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同意表彰党瑛瑛等15名教师为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牛和龙等16名同学为第七届学风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瑛瑛
教育学院 李云秋
人文学院 马红惠
数统学院 杨 波
外国语学院 马媛萍 杨 能
化生学院 李雪玲
物电学院 肖丽仙
经管学院 梅 莹
地旅学院 夏华敏
政管学院 陈美玲
音乐学院 曾 颖
体健学院 唐 磊
美艺学院 林映东
学前教育学院 赖映红
二、第七届学风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 牛和龙
教育学院 李炆烊 杨 爽
人文学院 陈 枭
数统学院 赵向明
外国语学院 苏赛英
化生学院 李犁丽
物电学院 李旭瑞
信息学院 赵 婷
经管学院 高 亚
地旅学院 李敬秀
政管学院 陈志林
音乐学院 敬梁雯
体健学院 胡芊芊
美艺学院 康立倩
学前教育学院 贺成兰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26日前向学校纪检处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纪检处电话:0878-3133071,电子邮箱:dwjw@cxtc.edu.cn
校文明办电话:0878-3031106,电子邮箱:dwxcb@cxtc.edu.cn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