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17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甲类)。(2)户籍所在地为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的毕业生(乙类)。(3)云南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毕业生(丙类)。以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登记民族为准。(4)残疾毕业生(丁类)。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毕业生。(5)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戊类)。指申请补贴时所处学历阶段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6)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毕业生(己类)。指被认定为特困救助人员的毕业生。(7)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庚类),指所在家庭被认定为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以上7类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2027届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凡自愿申请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经前期学生个人自愿网上申报、学校审核、人社部门审核现对审核通过的1165名2027届毕业生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楚雄州人社部门最终核定、发放。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8月17日至8月22日),若对公示中的申请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处(部)反映。
电子信箱:jyk@cxtc.edu.cn
电话:0878—3128000/13987833487
附件:公示人员表
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