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7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3〕78号)、《云南省民政厅等17部门关于联合印发〈云南省低收入人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民规〔2023〕3号)以及《楚雄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校于2026年4月27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审核及建档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26〕5号)。经班级评定,学生通过学校学工系统数字化校园事务中心(困难生认定模块)提交申请,由班主任、学院、学校三级审核并进行班级、学院公示,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审核及建档工作共审核通过学生3678人,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检监察处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电话:3010566 3100887 3133071
mail:653095474@qq.com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