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
现我校在省资助中心及各州市资助中心协助初审下,有53名应往届毕业生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把学生纸质材料返还学生本人。请学生携带申请表,逐年去用人单位和县级人事部门认定工作情况和在岗情况。
电话:0878-3010566
邮箱:364603480@qq.com
附件:楚雄师范学院2025年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通过公示名单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