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128号)文件精神,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7年毕业生,有就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凡自愿申请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学校发出通知后,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审核,团学工作部初审,现对已申请的1135名毕业生给予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楚雄州财政局审定核发至学生个人帐户。
公示期为五天(从5月25日至5月29日),若对公示中的申请对象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团学工作部反映。
电子信箱:xzxsc@cxtc.edu.cn
电话:3128000
团学工作部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