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下发的《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58号文件)要求,团学工作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拟定并下发《关于楚雄师范学院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学院根据评选优秀毕业生通知要求组织毕业生进行民主推荐,经各学院党委、行政审核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团学工作部;团学工作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优秀毕业生进行了审查。报请学校领导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天(从4月7日至4月11日),如对上述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可直接向团学工作部反映。
电子信箱:jyk@cxtc.edu.cn
电话:3100887 3120001
楚雄师范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学工作部代章)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