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 学校概况
楚雄师范学院是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部教发函[2001]84号)。学校由省州共建共管,以省为主,主管部门为云南省教育厅。学校的基本职能批文明确为“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并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适当发展非师范教育,尤其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时还要承担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
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云南省高校中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学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全国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建设项目。目前,正在着力建设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边疆民族地方应用型品牌大学。
学校位于享有“东方人类故乡”、“恐龙之乡”、“优质野生菌王国”、“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美誉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有优越的气候条件,常年平均气温 16℃,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距云南省会昆明100余公里,交通便利,有昆明“后花园”之称。学校分为花果山、雁塔等校区。校区之间直线距离仅 100米,位于生活方便的老城区,校园环境优美,数字化校园网络畅通, 移动图书馆方便快捷。
学校坚持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把握“应用为根本、师范为特色”的办学方向,彰显“应用性、师范性、综合性、地方性”的办学特色,秉承“学以致用、教以致用、研以致用、管以致用”的教育理念,以“思想品德优,专业基础实,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工作适应快”为人才培养基本目标,以“上手快,后劲足,能创新,品行好”为特色目标,着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2000余人,学历函授生2000余人,每年非学历培训千余人次。有教职工771人,其中专任教师575人,博士、硕士400余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其中二级教授6人;有云岭学者1名,云岭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5名,国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20多名;校舍建筑面积 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000余万元,图书130余万册;设有15个二级学院;全日制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依法治校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 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和“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会议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依据学校章程,按照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适当分离的原则,修订了学术委员会章程,组建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及下设相关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均由不担任学校领导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授担任,积极探索教授治学工作机制。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 4个子规划、3个部门 15 个教学院(部)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召开了五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行政工作报告、财务预算与决算报告,讨论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普通教授、教职工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教育部 10 大类50 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各类信息2000余条次,完善民主监督与管理,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2 、转型发展继续推进。按照“应用为根本、师范为特色”的办学方向,继续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改革,46 个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修订工作,完成了 46 个本科专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实践教学进一步强化,突出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深化。在总结教师教育“整合连贯型”改革阶段性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认真实施教育部“全国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家级项目,深化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继续加强应用型新专业申报工作,加快专业结构调整。制订了“双师型”教师培养办法,建立了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激励教师向“双师型”教师方向发展,“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扎实抓好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就评建目标、评建方案、自评任务落实、评估专项安排、办学特色凝练、状态数据采集、评估材料组织等评建工作主要环节作出安排,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方案》,组织了两批 12 人参加了教育部评估中心培训会,为学校迎接教育部审核评估夯实了基础。
3 、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继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制定了就业技能课程设置管理办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快完善。在应用型专业中积极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实践教育四个课程平台组成的课程体系;在职业教育中将应用技能课程、训练课程、职业技能鉴定等课程纳入课程体系,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进计划、开课程、搭平台、设学分”的要求。认真实施课程重修等学籍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弹性学制实施,不断深化学分制改革。完成了第四批校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对校级精品课程、主干课程、教改项目、重点专业等在内的 50 个校级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对32 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年度检查。开展了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和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组织了教研室评估工作,加大了实验实践课程的监督及检查力度。制定了加强公共体育课程实施意见,公共体育课程建设得到加强。积极开展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共申报 5 类 35 个项目,获得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教育实践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 3 个项目立项,以及国家级、省级 30 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其中 10 个项目获得国家级立项。对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术诚信管理得到加强。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 97 人,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小学教育专业大学生作品大赛、全国物理教学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39 项。
4 、学科建设、科研工作成绩显著。教育学学科立项为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暨 B 类高原学科的目标,我校学位点学科建设基础更加筑牢。组织了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3 个项目的申报工作。完成了 2 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 个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评估。申报各类项目 290 余项,新增项目 67 项,获得立项经费 246.5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 6 项,省部级项目 18 项,横向项目 3项,地厅级项目 7 项,校级项目 24 项。我校科研人员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300 余篇,其中核心期刊 48 篇,SCI、EI 收录15 篇;出版著作、教材 26 部,获得省部级奖励 3 项,申请专利 1 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3 项。大力开展应用型科研,积极开展校地合作项目,鼓励教师走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发展之路。荣获云南省、楚雄州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继续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了项目过程管理,完成科研项目审计 20 余项,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和专家讲学、举办雁峰论坛 31 场次,学术氛围更加浓郁。
5 、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年内新增 2 名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新增加 1 名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对象。引进博士 2 人,公开招聘、考核录用了硕士 18 人,师资队伍进一步得到充实;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办学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教师队伍整体提升计划持续开展,年内派出教师访学 9 人,攻读博士、硕士5 人,单科进修4 人。有 8 人晋升教授,12 人晋升副教授,1 人晋升副研究馆员。截止年底,我校有专任教师 575 名,其中教授 63 人,副教授 177 人,博士硕士 387 人,职称和学历结构继续优化。
6 、招生与就业工作扎实有效。2016 年,我校面向全国25 个省(市、自治区)完成了文史、理工、音乐、美术、体育 5 大类 43 个本科专业和少数民族预科,共计招收 3031 名新生,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 11003 人。就业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网三平台”信息服务体系,认真组织省内各专场招聘活动,组织了 2 场大型校园招聘会。组织了 600 名学生参加了职业资格认定培训,完成 700 名毕业生免费创业培训,全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组织 3 期免费公务员考试培训班、1 期事业单位招考培训班。鼓励毕业生参与出省就业、西部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等各项项目,做好与福建闽江的实习就业一体化合作工作,就业创业工作队伍进一步强化。年内毕业学生 2455 名,初次就业率达到 88%,学校连续 11 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一等奖(先进集体)”。
7 、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改善。新校区发展获得楚雄州、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新校区发展按计划推进。花果山校区教师进修综合楼的土建工程顺利封顶,完成投资 2044 万元。雁塔校区第一期改建项目 4#、5#学生公寓及附属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完成各种修缮改造等零星工程23 项,总计投资约 190 万元,办学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投入近 1000 余万元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成了 13 个实训基地或实验室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了数字化校园二期设备的采购调试安装工作,基本完成了 8 个子模块和10 余个系统的建设任务,完成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校园数据共享联动格局基本形成。投入250 万元用于文献信息资源购置,新增纸质图书 39219 册、纸质报刊 143 种、电子图书 70000 册、数据库 1 个,自建校本特色数据库 2 个。截至年底,图书馆共有纸本藏书 918919册,电子图书 842160 册,订购报刊 2054 种,购买数据库 19个,自建和共享(试用)可用数据库达 50 个。首次开展了二级学院资料室的考核,图书馆在线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初步建成了彝族文化数字化加工中心和网络传播平台,图书馆转型升级持续推进。
8 、内部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进一步明确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综合改革继续有序推进。结合我校人员现状和工作需要,完成了新一轮的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人事聘用管理改革推进常态化管理。财务预算与决算管理进一步强化,加强了出差及外出开会审批,“三公”经费支出实现逐年下降。完成了国有资产审计清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国有资产基本实现常态化管理。在认真总结前四轮后勤改革经验基础上,实施了第五轮后勤社会化改革,推进管理与服务创新,引入社会力量提供特色服务,雁塔校区二楼食堂成功申报为云南省高校“六 T”现场管理示范食堂,后勤经营效益与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投资 86.1 万元,完成花果山校区部分路灯太阳能改造,完成了 6 幢公寓太阳能加热泵改造,节约型校园建设继续推进。在广泛征询住户意见基础上,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特种设备管理更加规范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法制宣传教育、疾病防控、食品卫生等方面工作继续强化,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了反对邪教、反对迷信、崇尚科学等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
9 、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不断改进。发挥思政课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思政课建设标准,扎实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
“理想信念塑造工程”建设,思想道德教育不断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三生教育”的课程结构,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得到增强。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学生的违纪纪处分率与去前年相比较继续降低。年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47 场次,主题团日活动 23 场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79 项次,校园基础文明建设活动 23 项次,安全教育活动 18 项次,大学生心理健康、艾滋病预防教育活动 27 项次,举办各种专题讲座 100余场,各种校园文化活动 430 余场次,参与学生人数达 50000余人次。发放各级各类政府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金额 123 万元,奖励优秀学生 783 人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802 人,发放政府助学金、学校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补助总金额 1697.5 万元,受资助学生 11160 人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全覆盖。
10 、继续教育蓬勃发展。完成了“国培计划”项目初中、小学、学期教育合计21 个学科 340 人的培训任务;完成楚雄州数字资源全覆盖培训、楚雄州两期校长班、元谋县小学教师的教育服务培训。与西南林业大学合作开办的“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研究生班完成了第四次面授考试,与中央民族大学合作开办的研究生班正在加快推进。
11 、合作交流深化拓展。完成双柏县大麦地镇牛厩房村壁画工程和“品位双柏”等系列文化创意活动,与双柏县在民族文化研究与文化建设、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生物资源利用和绿色食品开发、太阳能技术应用、环境保护与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等领域校县合作成果显著,有力支持了双柏县经济文化建设。与云师大签署了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协议,与云师大联合培养博士生人数增加到 3 人,与昆明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继续推进。与省内外大批企业、行业深化合作,广泛开展合作培养、研究,校企合作得到深化。
12 、监察审计继续强化。修订了《纪检监察审计制度汇编 4》,制定了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开展了学生奖助学金、教育收费、“小金库”问题整治等 10 余项专项督查,完成了招标、采购询价监察 40 多项(次),工程竣工、物资设备验收监察近 40 项(次),对学校 2013 年以来的选人用人、津补贴发放、招标投标管理三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治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工作进一步强化。完成了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10 余项,总送审金额 3160 多万元;完成了 26 人次处级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审计金额达 37920 多万元,审计工作继续强化。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对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好监察审计工作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监督保障作用。
第二部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807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70万元,占总收入的57.6%;事业收入7169.75万元,占总收入的25.54%;经营收入3899.48万元,占总收入的13.8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4.15万元,占总收入的0.73%;其他收入627.31万元,占总收入的2.24%。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080.97万元,增长幅度为12.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01.07万元,事业收入增加707.79万元,经营收入减少433.0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102.7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财政拨款生均经费和项目经费均有增长。二、事业收入增加是学生人数比上年有所增加,欠费追缴力度加大,学费收入有所增加。三、经营收入减少主要是下属企业后勤总务部的绿化工程部取消,不再有收入产生;驾校学员逐年减少,经营收入也在减少。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是按学校后勤改革方案本年上缴学校管理费增加一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965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1.33万元,占总支出的58.68%;项目支出8368.25万元,占总支出的28.22%;经营支出3884.62万元,占总支出的13.1%。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4478.63万元,增长幅度为17.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缴纳本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补缴2014年至2015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01.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183.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省财政提高高校生均拨款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二、由于工资薪酬政策变更,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支出。三、增加了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本年支出和补缴2014年-2015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6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6.7万元,减幅为22.62%,主要原因是学校生均拨款占基本支出的比例提高,对应的项目支出比例降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53%。与上年对比增长9.06%,主要原因是2016年学生人数比2015年增加,生均经费拨款比2015年有所增长,对应的支出比例也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14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5%,按款项具体区分如下:
(1)普通教育中学前教育支出112.15万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0.77%,用于国培计划幼儿教师培训支出。
(2)普通教育中高等教育支出13796.56万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93.92%,用于我校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行支出,及各种项目支出。
(3)普通教育中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79.29万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5.31%,用于国培计划教师培训。
2.科学技术支出12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科研项目所需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用于单位缴纳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2万元,完成预算的7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1.53万元,完成预算的63.0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84万元,完成预算的79.6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84万元,完成预算的67.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厉行节约”规定,加大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5.35万元,增长3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1.5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5万元,下降14.7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没有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年度我校有两名教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出国研修,经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科研专项经费,其中一人应使用2015年资金,但经上级批准学期延长,到2016年7月才返回学校报帐,由此占用了2016年的资金,故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1.53万元,占29.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4万元,占37.87%;公务接待费支出33.84万元,占32.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1.53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学校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8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0批次,接待人次3237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楚雄师范学院部门资产总额55481.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04.48万元,固定资产41082.68万元,在建工程5544.53万元,无形资产149.78万元。我校按照《高校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2016年累计折旧金额为18424.22万元,并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2016年累计摊销金额为25.1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98.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在上年计提累计折旧时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年限有误,在资产清查中发现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计提折旧年限计算不正确导致多计提折旧,在2016年进行帐务处理调回。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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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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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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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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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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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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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5481.47 |
8704.48 |
59506.9 |
42268.8 |
6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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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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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4.53 |
17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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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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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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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2.14万元,其中货物1098.36万元,工程4.2万元,服务509.58万元。政府采购中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安排资金采购支出314.46万元,使用其他资金采购支出1297.68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 2016年我单位部门汇总决算报表数据由三个部分组成(学院事业经费帐务、独立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学院后勤总务部帐务、独立核算的学院卫生所帐务)。决算数据中经营收支均为后勤总务部和卫生所的经营收支,学校转拨后勤总务部的各种款项已在合并报表时在经营收支中进行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