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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我校于2017年5月22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及调档工作的通知》,经班级评定,学生通过学工系统申请,班级、学院、学校审核,以及班级、学院公示,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监审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电话:3010566 3100881 3133071
E-mail:xzxsc@cxtc.edu.cn
楚雄师范学院团学工作部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