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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头条

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我校接受“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评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于建波    

    

929日下午,受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办委派,以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黄玲为组长,州文明办副主任尹睿、州文明办精神文明创建科科长马霁梅为成员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评组莅临我校,考评检查我校“全国文明单位”(第三轮)创建工作。学校在花果山校区尚行楼第四会议室召开创建工作汇报会,校党委副书记、校文明委主任李德勇,副校长、校文明委副主任李勇,副校长、校文明委副主任陈颖以及校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

    

    

会上,李德勇副书记代表学校对考评组一行莅校指导考评检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表示欢迎,感谢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长期以来对学校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结合学校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暨申报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形成的特色亮点、积累的宝贵经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等方面,从理论建设持续深入、正能量传递富有实效、活动体系成风化人、工作机制健全有力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考评组简要介绍了此次考评的目的和要求,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材料查阅、交流会谈后,对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考评进行了意见反馈,考评组对我校的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考评组认为,我校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创建这一系统工程、常态工程,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基础扎实、规范有序、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体现了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与学校具体实践的有机结合,推进了精神文明创建与课堂教学、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阵地建设的系统整合,促进了自身创建与辐射地方社会的深度融合,形成了人人参与、个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局面。考评组希望我校在巩固创建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服务彝州发展战略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根据中央文明委和教育部通知精神,从今年起全国学校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调整为“全国文明校园”申报评选,我校已成功入围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候选名单,全国共入选39所高校,我校成为云南省唯一入选高校。考评组结合创建新形势,在考评会后详细了解了我校“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的基本情况,解读了全国文明校园的测评细则,并就政策宣传、氛围营造、责任强化、任务落实、材料整理、检查验收、激励机制等工作作了细致指导,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撰稿:于建波

摄影:邵建葵 余建鹏 陈自力

编辑:刁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