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2015级会计学专业学生何沁蓉,女,汉族,现年23岁,云南省大姚县人,学号:20150426131。该生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休学一年,应于2019年9月申请复学。但该生至今一直未返校学习,也未办理任何离校手续。经经管学院多方联系,该生及家长均表示了退学意向,但不愿回校办理退学手续。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十二条之规定,经2020年1月7日2020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沁蓉同学自动退学处理(楚师字【2020】11号)。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原所在学院说明情况,逾期未到校说明情况者,该公告视为楚雄师范学院自动退学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楚雄师范学院
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