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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关于给予何沁蓉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0日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邵建葵    


        经管学院2015级会计学专业学生何沁蓉,女,汉族,现年23岁,云南省大姚县人,学号:20150426131。该生于201812月至20198月休学一年,应于20199月申请复学。但该生至今一直未返校学习,也未办理任何离校手续。经经管学院多方联系,该生及家长均表示了退学意向,但不愿回校办理退学手续。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十二条之规定,经2020172020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沁蓉同学自动退学处理(楚师字【202011号)。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原所在学院说明情况,逾期未到校说明情况者,该公告视为楚雄师范学院自动退学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楚雄师范学院

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