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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对在研科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院科字[2008] 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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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
为及时了解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研究任务,保证我院各类科研立项项目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将对我院在研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于2007年12月30日之前通知立项且尚未接受过中期检查的科研项目,均纳入本次检查(今年内可结题验收的课题除外)。
二、检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系学术委员会中的3~5名委员组成项目检查专家组于11月31日前完成项目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报到科技处;
2、项目负责人应并准备好以下材料备查:⑴立项资料、课题实施方案等;⑵有关项目研究活动记录(如课题组会议记录等);⑶完成的相关论文、论著、研究设计或实验报告;
3、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接受检查(外出学习者除外)。
三、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负责人或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
2、负责人所在部门是否给项目提供了必要的研究条件。
3、项目经费开支是否合理,是否真正用到了科研工作上。
4、是否有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
5、在课题批准立项时确定的其他内容。
四、检查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检查结果将在院内公布。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书面说明原因,系部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整改、中止、撤销等相关处理。
相关表格可从校园网上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李春梅联系,电话: 3120382(内线6382)、3100683(内线6683)。
特此通知。
附:通知0835附件
附件一 楚雄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二 楚雄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表
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
二00八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