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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是新学期起好步、开好头,迅速稳定开学阶段教学秩序的一项措施,也是实施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步骤。为保证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按计划、按要求正常进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检查与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楚师字[2007]10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目的及重点
1.期初教学检查是我院一项重要的教学定期检查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对期初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教学秩序正常,为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期初教学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进程准备、教学条件准备、教师教学准备等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开学上课第一天和第一周教学工作,开学后补考工作,以及学生学籍异动处理等期初教学工作。
二、期初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1.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有关人员和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等为成员。主要职能是检查各系(院、部)期初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掌握学院期初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
2.各系(院、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系(院、部)主任(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的系(院、部)主任(院长)为副组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内容吸收部分教师参加。主要任务一是做好本单位期初教学自查工作;二是拟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向学院教学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及报送相关材料。
3.学院其他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各项教学辅助、服务工作准备、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期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和形式
1.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开学前三天(8月22日—8月24日),全院各系(院、部)和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检查以下内容:
(1)教学进程准备检查
各系(院、部)要对新学期包括课表(课程课表、教师课表、班级课表、教室课表、学生课表)、教学进程表、教室安排及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等教学安排进行一次详尽检查,力求不出纰漏,杜绝教学事故,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教学变动,维护培养方案的严肃性、系统性、完整性。特别要把检查重点放在开学第一周(8月25日—8月29日)的教学安排上,保证开学第一天准时上课。检查记录汇总后于开学上课第一天报告教务处。
(2)教学条件准备检查
①教室及教学环境检查。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组织人员联系各系(院)对全院各教学楼及其所有教室、全院的网络信息通道、整个教学区的安全设施和校园环境进行巡视和认真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室及其设施完好、网络信息畅通、校园安全、环境优美,确保开学后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并将检查记录的情况当日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室及设施情况进行抽查。
②教学设施与设备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公司、信息中心及各系(院、部)的实验、器材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组织人员专门检查教学用电器设施、场馆设施、实训设施、实验设备及运行条件、多媒体教室设备等,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运转正常,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检查记录情况当日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一些关键的教学设施与设备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③教材教参检查。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科负责人及各系(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对新学期教材教参供应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课前到书率达到规定要求。图书馆应在开学上课前,对图书借阅准备工作、阅览室环境布置进行检查,保证达到规定的要求。
④实验室实验准备检查。各系(院)、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在开学上课前或实验实训教学开始之前,根据新学期实践教学安排各进行一次检查,包括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表、实验项目安排,实验室各项设施与水电供应、实验仪器设备检修与保养、实验工具与材料供应,实验室安全卫生措施等,保证实验教学按计划正常进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归入各系(院)实验教学管理档案。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系(院)实验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3)教师教学准备检查
各系(院、部)要对公共课集体备课和教研室或教学小组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进度计划、教案、讲义、教材情况以及课程设计、实验、实习、上机、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度计划和指导书情况等进行检查。除因患急病等紧急情况,一般开学第一周不予调课或更改教学安排。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师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2.开学上课第一天和第一周教学检查
各系(院、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开学上课第一天(8月25日)和第一周(8月25日—8月29日)对各教学环节(含选修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要检查班级课表、教师课表、课程教材、学生出勤、教师出勤、上下课情况、教室设备情况、教室环境等,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各教学单位要及时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将检查、处理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告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进行开学上课第一天和第一周教学抽查,并负责将检查汇总的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并通报全院。
3.开学后补考情况检查
各系(院、部)应对开学后的补考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学生参加补考出勤情况、教师监考情况、考场纪律情况。监考教师负责填报考场记录,各课程负责单位填报考试巡视记录,系(院、部)汇总后上交教务处。
4.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检查
开学后的三周(8月25日—9月12日)内,各系(院)应结合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等情况,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异动处理情况上报教务处。
四、期初教学检查材料的报送及管理
1.期初教学检查各种材料是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具体反映,各教学单位及部门应重视利用教学检查结果,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检查结束应及时写出检查报告,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或有关部门,并报请院领导或职能部门予以解决。检查结果作全院性的通报,以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运行。
3.各系(院、部)应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情况记录于9月1日上午10:00以前与附表1一同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开学第一周(8月25日—8月29日)内,每天上午10:00以前报送学生到课情况统计(附表2)至教务处教务科,以利于及时汇总统计全院学生出勤情况。
(3)第四周周一(9月15日),报送检查报告(格式要求:A4纸打印,标题黑体2号字,内容宋体5号字)及附表3至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08年8月21日
附表:
1.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情况检查
2.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到课情况统计表
3.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情况检查记录表 |